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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期间,老师和家长要管好学生莫当电诈“工具人”!

2025-07-04 08:25     来源:河池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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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暑假,学生接触社会兼职、网络活动增多,不法分子瞅准时机,打着“轻松赚大钱”“高薪兼职”的幌子,引诱单纯的学生上钩,成为他们的“工具人”“替罪羊”。

一旦同学们不慎陷入其中,面临的可能是法律的严惩,前程也会蒙上阴影。有可能暑假过完,同学们都开开心心地开学了,你还在服刑……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接下来,让我们看看身边真实发生的案例,希望能给大家敲响警钟。

五起真实案例警醒:在校学生的惨痛教训

案例一:兼职发送短信,深陷诈骗泥潭

李某是某高校的一名在校学生,一天,他在游戏中结识了一名网友,给他介绍了一个轻松赚钱的“兼职”——发送含有诱导性信息的诈骗短信。只要按照对方要求,将这些短信发送给指定号码,每成功诱导一人下载某APP,就能获得40元报酬。

面对“低投入、高回报”的诱惑,李某抱着侥幸心理开始了这份“兼职”,还介绍同学姚某、赵某等人参与,自己每单抽取5元提成。随着发送的诈骗短信越来越多,李某的手机卡因异常操作被移动公司封停。

案发后,经核查,李某及他介绍的人共发送诈骗短信8000余条,姚某发送诈骗短信5000余条。其中,姚某发送的诱导信息引发电信网络犯罪2起,被骗数额2.5万余元。最终,李某非法获利1000元,姚某非法获利400元,二人都因构成诈骗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二:“跑分”诱惑,未成年走上歧途

17 岁的小王是一名高二学生,一次偶然的机会,他结识了社会人员小段。小段约向他透露有挣快钱的路子——“跑分”,只要帮忙找卡主提供银行卡参与跑分,不用自己操作,就能获得好处费,一天最少能挣三四千。

小王知道“跑分”就是洗钱,可在高额利诱下,他还是动心了,联系了两名同学,向他们吹嘘“跑分”金额小、风险低、好处多。这两名同学和小王带着银行卡、身份证,配合他人进行支付认证,并到银行ATM机把卡里进的钱逐笔取现。

小王为了赚更多钱,通过QQ群与上线取得联系,组织多名同学搭建“手机口”拨打诈骗电话。最终,小王为上线找的卡主涉案银行账户流水涉及电信诈骗资金共计23530元;他组织他人共拨打诈骗电话1831条,获利7000余元,构成诈骗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七千元。

案例三:“手机口”诈骗,技校学生获刑

学生孙某某和刘某某就读期间与他人结伙实施“手机口”诈骗。孙某某负责联系上家(诈骗团伙)接单,并与刘某某共同指使同学魏某等人提供手机号及拨打电话。

他们的作案方式是,利用两部手机同时打开扬声器,一部手机通过社交软件与诈骗分子接通语音,另一部手机拨打被害人电话,实现语音中转,让诈骗分子与被害人直接对话。

很快,两人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查明,孙某某涉案金额为人民币38445元,刘某某涉案金额为人民币7600元。孙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刘某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案例四:暑期兼职取现,三名学生受罚

每到暑假,学生接触社会兼职、网络活动增多,不法分子瞅准时机,打着“轻松赚大钱”“高薪兼职”的幌子,引诱单纯的学生上钩,成为他们的“工具人”“替罪羊”。

一旦同学们不慎陷入其中,面临的可能是法律的严惩,前程也会蒙上阴影。有可能暑假过完,同学们都开开心心地开学了,你还在服刑……

这绝不是危言耸听!接下来,让我们看看身边真实发生的案例,希望能给大家敲响警钟。

暑期期间,三名未满十六周岁的在校学生通过纸飞机APP找到了一个“取现挣钱”的任务。在协助取现三万余元后,他们轻松获利五千余元。然而,很快他们就被警方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这三名学生作出行政处罚,收缴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两万余元。虽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次行政处罚记录,将如影随形,对他们的个人征信和未来升学等都可能产生严重影响。

公安部门揭秘十二种电诈“工具人”类型

一、资金转移类

1、上门取现/物诈骗分子会通过线上订单的方式,将涉诈资金转入店主账户,订购现金花束、现金蛋糕,或者购买巨额黄金、手机等贵重物品。同时,他们会以兼职的名义,招募人员将这些物品取走,将现金存到指定账户或者将物品寄到指定地址。
2、充当“车手”取现不法分子以“帮助取现、日赚千元”的噱头,招募人员从指定银行账户取现,然后再转移到其他账户。曾经有学生被这种高薪诱惑,利用假期时间帮忙取现,结果被警方抓获,才追悔莫及。
3、“跑分”洗钱行为“跑分”就是使用自己或他人的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为诈骗分子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洗钱服务。
4、买卖租借账户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互联网账号等行为,也是非法行为。骗子通过这些账户,进行资金的转移和洗白,而账户的主人则成为了电诈的“帮凶”。

二、技术辅助类

5、“手机口”诈骗诈骗分子高薪招募人员,同时打开两部手机扬声器,一部手机接通诈骗分子,另一部手机拨打指定电话,帮助他们完成电话转接,从而隐藏自己的真实号码。帮忙转接电话的人,就成了他们实施诈骗的“工具人”。
6、兼职“采购员”陷阱不法分子以高薪为诱饵,招聘兼职“采购员”。他们将涉诈资金转入“采购员”的账户,并要求他们取现,然后取走购买的实物或现金。
7、冒充机构骗账户诈骗分子还会冒充助学金发放机构或贷款代办机构,以刷流水包装账户才能放款为由,要求申请人或贷款者出借、邮寄银行账户和密码,甚至帮助刷脸辅助验证来转移非法资金。

三、引流推广类

8、张贴涉黄广告诈骗分子会雇佣地推人员印刷张贴带有二维码的涉黄小广告,这些广告往往会引诱受害人下载涉诈APP,从而实施诈骗。一旦广告引发诈骗案件,些帮忙张贴广告的地推人员也难辞其咎。
9、传播诈骗链接传播虚假广告信息链接到微信群、朋友圈等,或发送诈骗短信给指定电话,帮助诈骗分子引流。一些同学可能觉得只是转发一条信息,没什么大不了的,却没想到自己的无心之举,可能会让身边的人陷入诈骗陷阱。
10、兼职地推诈骗分子招募地推人员,以赠送小礼品为噱头,吸引行人扫码、转发涉诈信息或者拉人建群,帮助诈骗分子引流实施诈骗活动。想要做地推赚钱时,一定要先了解清楚推广的内容是否合法。
11、兼职“话务员”诈骗分子会招募兼职“话务员”,要求他们以固定话术剧本,冒充客服人员拨打指定电话,将受害者引流给诈骗分子。有些学生想做兼职锻炼自己,结果应聘上“话务员”,按照对方话术打电话,直到警方找上门才知道自己参与了诈骗活动。

四、充值替换类

12、慢充“洗钱”:诈骗分子以较高的优惠,吸引用户通过慢充的方式充值话费、电费、燃气费等,当用户充值时,钱转入骗子账户,骗子再用涉诈资金进行充值,实际上帮骗子完成一次“洗钱”活动。

暑期期间,三名未满十六周岁的在校学生通过纸飞机APP找到了一个“取现挣钱”的任务。在协助取现三万余元后,他们轻松获利五千余元。然而,很快他们就被警方抓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这三名学生作出行政处罚,收缴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两万余元。虽然未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次行政处罚记录,将如影随形,对他们的个人征信和未来升学等都可能产生严重影响。

公安部门揭秘十二种电诈“工具人”类型

一、资金转移类

1、上门取现/物诈骗分子会通过线上订单的方式,将涉诈资金转入店主账户,订购现金花束、现金蛋糕,或者购买巨额黄金、手机等贵重物品。同时,他们会以兼职的名义,招募人员将这些物品取走,将现金存到指定账户或者将物品寄到指定地址。
2、充当“车手”取现不法分子以“帮助取现、日赚千元”的噱头,招募人员从指定银行账户取现,然后再转移到其他账户。曾经有学生被这种高薪诱惑,利用假期时间帮忙取现,结果被警方抓获,才追悔莫及。
3、“跑分”洗钱行为“跑分”就是使用自己或他人的银行账户、第三方支付账户,为诈骗分子提供非法资金转移的洗钱服务。
4、买卖租借账户非法买卖、出租、出借银行账户、支付账户和互联网账号等行为,也是非法行为。骗子通过这些账户,进行资金的转移和洗白,而账户的主人则成为了电诈的“帮凶”。

二、技术辅助类

5、“手机口”诈骗诈骗分子高薪招募人员,同时打开两部手机扬声器,一部手机接通诈骗分子,另一部手机拨打指定电话,帮助他们完成电话转接,从而隐藏自己的真实号码。帮忙转接电话的人,就成了他们实施诈骗的“工具人”。
6、兼职“采购员”陷阱不法分子以高薪为诱饵,招聘兼职“采购员”。他们将涉诈资金转入“采购员”的账户,并要求他们取现,然后取走购买的实物或现金。
7、冒充机构骗账户诈骗分子还会冒充助学金发放机构或贷款代办机构,以刷流水包装账户才能放款为由,要求申请人或贷款者出借、邮寄银行账户和密码,甚至帮助刷脸辅助验证来转移非法资金。

三、引流推广类

8、张贴涉黄广告诈骗分子会雇佣地推人员印刷张贴带有二维码的涉黄小广告,这些广告往往会引诱受害人下载涉诈APP,从而实施诈骗。一旦广告引发诈骗案件,些帮忙张贴广告的地推人员也难辞其咎。
9、传播诈骗链接传播虚假广告信息链接到微信群、朋友圈等,或发送诈骗短信给指定电话,帮助诈骗分子引流。一些同学可能觉得只是转发一条信息,没什么大不了的,却没想到自己的无心之举,可能会让身边的人陷入诈骗陷阱。
10、兼职地推诈骗分子招募地推人员,以赠送小礼品为噱头,吸引行人扫码、转发涉诈信息或者拉人建群,帮助诈骗分子引流实施诈骗活动。想要做地推赚钱时,一定要先了解清楚推广的内容是否合法。
11、兼职“话务员”诈骗分子会招募兼职“话务员”,要求他们以固定话术剧本,冒充客服人员拨打指定电话,将受害者引流给诈骗分子。有些学生想做兼职锻炼自己,结果应聘上“话务员”,按照对方话术打电话,直到警方找上门才知道自己参与了诈骗活动。

四、充值替换类

12、慢充“洗钱”:诈骗分子以较高的优惠,吸引用户通过慢充的方式充值话费、电费、燃气费等,当用户充值时,钱转入骗子账户,骗子再用涉诈资金进行充值,实际上帮骗子完成一次“洗钱”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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